早睡早起对身体好不好我不知道,反正我晚睡晚起心情好!
生理学家认为,人类的生物钟模式存在一个序列,两端分别为“晨型人”和“夜型人”。
前者生活规律,(有可能是被迫)早睡早起,包括了大多数都市白领以及奥赛小男孩,他们可能是每天最早一批看到地铁站里迪丽热巴巨幅海报的人。
后者晚睡晚起,主要是编剧、作家以及脱离了产品经理的程序员等,在晚上,他们的生命力获得爆炸性加成,对他们而言,十二前睡就算输,夜晚是行动力爆发的时刻。
讲道理,我们无法从这种表述中做出一种价值判断,即哪种活法更优越更有道德,因为说到底这只是生活方式的差异而不涉及其它。
但当我们回顾我们的社交网络,细心挑选出你所看到的最上天的几种人群,仔细研究他们的行为模式,其中一定涵盖了举铁、慢跑、以及早起这三项。前两者姑且还能理解,对健康体态的热爱来源于人的天性,但晚睡晚起(睡眠时间的推迟,而非缩短)是否真的有损健康,至今在学术界仍是众说纷纭。
但是多数人却选择接受了这样一种判断,即认为早睡早起真的要更高尚一些,即使是夜型人也为自己的睡眠模式赶到一丝(很怂的)羞愧。
这种早睡的优越感是否有足够的支持?
纽约客杂志在一篇文章中援引了《心理科学》的这样一个假说,研究者 Maryam Kouchaki 和 Isaac Smith 通过一系列的试验,提出了这样一个可能性的设想——人们在早晨的平均道德水平比晚上要更高(譬如考察考试中的作弊情况,白天的结果要优于晚上)。
这个结论和我们的常识相悖的地方在于,我们可能很难察觉到自己的道德水平在早晚间的微妙差别,但我们却可以清楚感知到,那些上午早起后,起床气大到想屠村时的情绪。
乔治城大学的 Sunita Sah 教授在文章的后半部分就这个设想提出质疑,她通过研究发现,在影响道德水准的因素中,外在的环境与内在生物钟模式的吻合要比“在什么时间段睡觉和醒来”对人的影响更大。换句话说,合适就好,开心就好啊!
所以说到有道德和工作效率,晨型人和夜型人都没什么不同,前者的幸运之处仅仅在于他们的生物钟模式刚好迎合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仅此而已。
所以,两种生物钟模式实质上并没有高下之分,好奇心研究所曾经做过一次关于“你经历过哪些‘内疚式快乐’?”的调查,其中有一个很通常的表现形式便是“为晚睡晚起而内疚”。
我们希望看到这篇文章夜型人能在睡眠中抛弃内疚留下快乐,所以当再有人告诉你早睡早起身体好时,就这么回呛他:但我晚睡晚起心情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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