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志勇
近日,郭宇宽博士发表了一篇名为《中国最缺公关公司》的文章,对当下企业、媒体和公关行业在危机公关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提出了批评。郭博士认为,公关公司“没有真正的、提高社会理性的沟通机制,并且以一种掮客手段强化了与记者、媒体老总之间灰色的、地下的利益输送格局。”尽管郭博士并不身在公关行业,对公关行业的情况不完全熟悉,公关公司的职能也并非仅限于危机公关,但笔者认为,郭博士对于危机公关的观点直击时弊,应该得到公关业界、企业和舆论的重视。
时至今日,社会对公关公司已经不再陌生,公关公司的业务范围通常包括企业形象塑造、产品推广、媒体传播、媒体关系管理、活动管理等,近年来,随着新媒体的兴起,公关公司更是活跃在新媒体传播的一线,服务内容越来越广泛。尽管危机公关只是绝大数公关公司的一小部分业务,但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外界对这个行业的印象。
笔者遇到企业关于危机公关的业务和培训咨询时,很多企业最关心的并不是我的策略建议和处理经验,而是我是否有足够的媒体资源,是否能够在关键时刻 “摆平”媒体。这是目前企业面对危机的普遍心态,他们更愿意“花钱消灾”,而不是正视问题,诚实的与利益相关者沟通。
很多公关公司一方面出于利益驱使充当具体的执行人,甘当“掮客”;另一方面,迫于客户的压力,硬着头皮做违背职业准则的事情。
当然,我们不能仅仅将这种现象的存在归咎于某一些公司或者某一些行业的道德水准,很多行业问题,其本质是社会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对于不同舆论的态度都是以压制为主,一纸文件,一个招呼就可以轻松“搞定”很多事,粗暴简单,从下到上屡试不爽。这也让很多人养成了这样的惯性思维。
尽管“搞定”在一定范围内依然有效,但是显然已经越来越不合时宜。新媒体的发展、自媒体的影响力日隆以及舆论环境的越发透明和宽松,使得“搞定”难度空前加大,无论是达芬奇家居和记者的私下交易,还是大众“公关门”中企业高层对记者的“诉讼”胁迫,都难以改变危机本身的进程。
作为从业者,不妨自问,当面对利诱,我们是坚守专业价值,还是甘当职业掮客?(作者沈志勇系资深公共关系顾问、新桥公关CEO)
附:郭宇宽博士原文
郭宇宽: 中国最缺公关公司
在中国有很多企业把自己称做公关公司,而且形成了一个很大的产业链。我认识的一些做记者的朋友也有改行去做了公关公司,优秀的公司还成功上市,而且业绩一路增长。但非常遗憾的是,在我眼中,中国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关公司。而真正的公关公司却是中国现阶段非常需要的。
所有的企业,一旦想上市,就会有很多记者来采访,在我看来很多绝对是无良的记者,去找企业的问题进行曝光,一旦负面消息被曝光,这个企业上市就成了泡影。在中国的体制下,如何阻止这些去曝光的记者,就要通过公关公司的渠道给他们钱来进行阻止,公关公司和这些无良记者基本上成为了一条产业链。每年中央电视台做3·15晚会时,也是这些公关公司产生巨大生意的时候,很多企业找公关公司对自己的企业做形象维护。任何企业一旦被曝光,就会出现经营上的困难。因为曝光把企业搞垮的典型案例,比如“达芬奇”,他们在知道要被曝光的第一时间所做的事情是,拿出百万元给记者,希望把这个事情按下来、不要报道。世界上任何人有谁能说自己没有缺点、没有犯过错?就像“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难道不许别人说吗?我们要理解,任何人身上都有错误,如何正视这些错误才是重点。
同样,企业也有它的缺点,在供应商、员工或者产品质量上,总能挑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社会应该有一个理性沟通的平台告诉大家,如何全面理解这个企业,就像对一个人一样,我们要有一种健康的批评,指出他的不足,但目的并不是指出他的不足全面否定这个人。现在,因为中国缺乏真正的、面向公共的理性沟通机制,最后带来产业形态的恶化,这就是为什么我说中国现在没有真正的公关公司,有的都是“私关公司”。这些公司没有真正的、提高社会理性的沟通机制,并且以一种掮客手段强化了与记者、媒体老总之间灰色的、地下的利益输送格局。有些记者在我看来就是不知廉耻,把自己变成像黑社会一样到处敲竹杠、收保护费的所谓新闻界的大腕。
中国未来特别需要真正意义上的公关公司而不是现在遍地开花的“私关公司”。如果我做一个公关公司,我的基本信念是:假如媒体要报道一个企业的负面消息,前提是这个负面消息是真的。作为公关公司所做的事情不应该是鼓励这个企业花百万元给媒体负责人送钱、干预媒体的报道,这个事情如果值得与社会进行沟通,我们会召开大规模的新闻发布会,并且让社会形成一种健康的压力,要求媒体对这个事情做出全面、客观的报道,帮助社会来理解这个企业,就像一个人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如果能有一种正确的姿态来处理这个错误,并不影响这个人正面的形象。(作者系资深媒体人、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员、著有《开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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